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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交流

人事处关于遴选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子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7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美〔2010〕7152号)文件精神(具体文件内容详见国家留学网主页:http://www.csc.edu.cn/Chuguo/56587e88f251415bb8be3c87d83ea658.shtml),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该项目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而设立,由教育部国际司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面向国内有关高校开展选派工作。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派40人作为研究学者赴美从事科研交流工作。

二、资助学科领域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三、留学身份及期限

本年度可申报的留学身份为研究学者,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相关要求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其中研究学者子项目由于遴选严格、派出人员学术层次高、派出人员回国后学术研究见效快而竞争性强。为了保证我校本年度该项目的申报质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充分考察本单位申报人员学术研究层次的前提下,推荐最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申报该项目,同时推荐时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五、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0年9月10日后、1975年9月10日前出生)。

4.申请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务。

5.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十年以上教学经验,且为在我校工作满2年的在职教师。

6.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7.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8.在过去4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9.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六、派出时间及有关经费

该项目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11年8~9月。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相关经费由中美双方政府共同承担。

七、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吉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约金)退还学校。

5.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6.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八、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联 系 人:郭广建 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 事 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