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教学工作  >  正文
教学工作

关于文学院2025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笔试、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3 作者: 点击:

经过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线下资格审核,现将进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核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同时,笔试、面试考核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笔试  3月24日上午9:00-10:00 中心校区第三教学楼第九阶梯教室

面试  3月27日上午8:30  中心校区东荣大厦十楼1006会议室

二、考试流程:

(一)身份核验

笔试、面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蓝本)、准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笔试内容
  写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写作题目,不少于800字。满分 100分,及格线 60 分,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果预计于3月2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面试内容

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内容包括:

1.自我陈述(2分钟)。一般需陈述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展现对所申请专业的理解、曾从事的相关实践和成绩、学业设想等。

2.专业问答(6分钟)。针对面试老师所提问题,作简要回答。主要考核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素养等。

2024级和2023级同学将分开组织面试。每位面试评委独立评分。每位学生的最终得分应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分进行排序。总成绩未达到60分,则未通过面试,不参与排名。

(四)评分标准

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总成绩分年级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各部分占比与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凡参加全国性语文、文学、文字大赛,获得一定名次者,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认定,可采取同分优先录取原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奖项和名次:

1.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2.全国诗词大会获奖优秀奖及以上者;

3.全国大学生普通话大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等。

如没有上述比赛获奖,在总成绩排序过程中仍出现同分情况,则参考学生转专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五)录取原则

学院分别根据各专业2024级和2023级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024级排名前13位的同学为拟录取对象,排名第14-17位的同学为递补对象,其余同学为拟不录取对象。2023级排名前4位的同学为拟录取对象,排名5-6位的同学为递补对象,其余同学为拟不录取对象。  

(六)录取结果

面试考核结果预计于3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放弃转专业的同学请务必于328日上午11:00前将“放弃说明”交至东荣大厦1011室,逾期不候。录取结果公示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学生放弃的申请。  

(六)投诉或举报电话:0431-85166025

 

 

 

                     吉林大学文学院

        20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