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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学院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09-03-26 作者: 点击:
 为保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学习效果,特制定此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由文学院党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监督。
  二、学习形式和时间。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家报告、集体研讨、观看录像、自学等方式。领导班子成员除按时参加学校集中统一组织的辅导报告和所属支部的学习、且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30学时外,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教工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四个一”的要求,组织党员教师至少参加一次动员大会、过一次组织生活、听一场专题讲座和参加一次主题研讨,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20学时。学生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五个一”的学习要求,组织学生党员至少参加一次动员大会、听一场专题讲座、参加一次主题实践活动、过一次组织生活和写一篇学习心得,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0学时。
  三、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积极参加所属支部的研讨活动。
  四、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家报告、集体研讨时,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五、学习记录。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等情况的登记,包括会议记录、影音、图片等,并及时归档。
  六、各支部依据自身教学、科研情况自行拟定学习计划后,要及时上报学院党委,以备学院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检查指导。
  七、流动党员的组织学习。研究生流动党员的组织学习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本科生的流动党员的组织学习由主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要及时联系到每一位流动党员,将学院的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材料传达给他们,并对他们的学习情况进行记载,及时上报文学院党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八、文学院党委要求党员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撰写学习心得,提倡和支持全体师生就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进行深入的讨论和交流,鼓励大家撰写体会文章,并依据体会文章的质量向相关部门给予推荐发表。
                      文学院党委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