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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08年度文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30 作者: 点击:
各系所、党支部:
  学院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的活动已经进行了三年,充分发挥了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院党委及行政讨论,决定继续开展评选学院200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08年1月1日前到文学院工作的教工,2007年12月31日之前转正的正式党员。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教工)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承担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科研业绩突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带头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4、坚持“两个务必”,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在党内外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二)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前2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实习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重大活动或事件中表现突出者。
  6、坚持“两个务必”,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团结同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集体,甘于奉献,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先进工作者条件
  1、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表现突出,深受师生好评者。
  2、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任务,在完成任务中刻苦努力,勇于探索,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优异。
  3、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新途径和新方法,求实创新,在实际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4、在管理、服务或学校建设及其他工作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勤奋上进,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办法
  1、基层组织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不兼评。
2、行政人员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取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行政人员述职、院党政班子和各系主任组成的考评小组以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为百分制,按分数高低排列后,取拟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数额总和人数作为备评人选,优秀共产党员从得分排前的党员中产生,其它人员为先进工作者。
  3、2008年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和连续三年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或先进工作者的人员不参评,直接被确定为学院荣誉先进工作者,不占推荐名额。
  4、院党、政班子成员不参评。
  5、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审核确定。
   四、表彰办法
  1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2 、评奖的有关表格记入档案。
  3 、学院将以宣传栏的形式对获奖人员进行宣传。
   五、几点要求
  1 、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切实保证推选工作的质量,把推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战斗力的过程,使推选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2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从严要求。
   六、其他
  推荐单位负责报送的材料请于2009年4月8日前报学院党办。
  联系电话: 85166152
邮箱地址:zhanghl@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文学院基层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吉林大学文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教工)登记表
  附件3:吉林大学文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学生)登记表
  附件4:吉林大学文学院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吉林大学文学院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