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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3 作者: 点击:

关于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事处 提交时间:2010-4-12 16:11:59字号: 校人字〔2010〕 70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通知,从今年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在录取时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外语合格成绩及国外邀请函。为做好下半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补录工作,保证我校推荐人选能正常录取派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语培训

(一)培训范围

1.已被推荐为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的教师,如无特殊情况,均应参加培训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2.拟申报2011年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的人选也可自愿参加。

(二)培训语种

英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4月19日——2010年6月30日。

培训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四)培训形式

我校已与东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取得联系,为我校学员单独组织培训班。采取半脱产形式培训,即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周六上午集中培训。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范围中第一类人选的培训费由学校统一支付,其他费用自理。

2.培训范围中第二类人选的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其他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的教师被留学基金委项目录取后,学校将报销培训费。

各临床医学院、农学部各学院的教师培训经费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六)相关手续及时间要求

1.培训教师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此表在人事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专区下载),于2010年4月15日前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办理报名手续。

2.培训结束后,培训教师请持《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习总结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

(七)其他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合格的教师优先推荐。

2.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学校提供往返旅费、住宿费等费用,其余费用由个人或所在单位共同承担。

二、国外邀请函要求

对于在申报后近日已获得国外邀请函或意向性邀请函、具备符合外语条件的人员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本周内立即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相关手续。对尚未获得国外邀请信的人员应尽快联系国外单位获得邀请信。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教师与所在单位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参加外语培训班。各单位也要为教师参加培训给予大力支持。

2.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在上述时间参加培训的教师,请尽快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并在《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中“进修(学习)内容和进行(学习)计划中”注明可能参加培训的时间,说明缘由,以便学校掌握情况并协调安排培训时间。

四、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 系 人: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李立群、郭广建

联系电话:85167447 传真:85167448

人 事 处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