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3级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到工地统一实习,由考古系、博物馆系具体落实。
历史学:由近现代史教研室牵头,以“口述史”为核心落实。
其他专业:个人自行联系(实验班按主修方向落实)。
一、组织领导
文学院成立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孔朝蓬
成员:沈文凡、刘坚、黄也平、
施斌
、
马卫东
、
任东波、井中伟、张文立
工作组设在教学办,负责教学实习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85166025
二、开展形式
学生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应是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代课、辅导教师)。
三、成果的验收标准
学院依据学生的工作情况和最终成果进行成绩评定,要求学生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自主进行实习的同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教学实习接收函
② 教学实习鉴定表
③ 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图片及资料
④ 个人工作总结
⑤ 成果原件及相关材料
四、时间安排
7
月1
1
日
—
8
月
23
日正式实施
,教学实习周数为六周
。
文 学 院
201
5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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