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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关于开展2016级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6 作者: 点击: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级本科生及相关系办:
    按照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级本科生各专业培养计划和《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级本科生的教学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通过教学实习环节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实践能力,实现实习 教学目的, 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二、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丛皞
成员:沈文凡、刘坚、黄也平、施斌、马卫东、任东波
工作小组设在教学办,负责教学实习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85166025
三、开展形式
1. 历史学专业:由中国近现代史教研室牵头,以“口述史”为中心落实。
2. 其他专业:个人自行联系(实验班按主修方向落实)。学生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应是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代课、辅导教师等等)。
四、时间安排
7 月7日—8月24日正式实施,实习周数6周。
五、教学实习成果验收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
自主进行教学实习的学生须在实习结束返校一周内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教学实习接收函
教学实习鉴定表
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图片及资料
个人工作总结
成果原件及相关材料
文 学 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8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