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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潍坊医学院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1-11-30 作者: 点击:

潍坊医学院是一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经过6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主,管理学、法学、理学、文学等多学科门类相融合,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综合发展的办学格局,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招生资格。学校现有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3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6个,“泰山学者”设岗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7个。现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余人。学校占地1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余平方米。有附属医院15所,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先后获得50余项国家、省级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等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应聘初级、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应在45周岁(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信息发布。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sdhrss.gov.cn)和潍坊医学院校园网(www.wfmc.edu.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应聘者直接向用人院系报名,也可向学校人事处报名,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职称等级证书等材料。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到12月12日止。
3、资格审查。各用人院系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人事处复核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4、笔试。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笔试设定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经批准,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参照中级岗位的要求进行。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如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根据实际请况,采取在考核对象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学校根据总体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签订聘用合同。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1、各用人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电子信箱:
rshk@wfmc.edu.cn
联系电话:0536-8462008


(文学院 研究生会 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