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252号),经学生申请、各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1-2022学年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9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联系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85166194/85155458
文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