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精神,学校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学院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经评议,原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中有两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初审资格,经个人申报、资格复审,学院评审,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02220113 高习婷
02220321 陶孜卓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166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