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资格审查、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现将培养单位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11月9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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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