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师请在5月11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学办。
校内各有关单位 :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须从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三)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推荐人选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六)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限额11人。各中层单位党委限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选拔程序
(一)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
要实行分类评价,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择优产生推荐人选。
(二)中层单位党委会审核把关
对推荐人选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情况、人选背景(档案)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三)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根据综合评议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人选选拔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战略、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选拔一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核聚变能、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支持力度,切实向基层一线岗位倾斜。长期积极参与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提升质量。坚持德才兼备,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对于在学校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推荐需从严把握,要严格区分职务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范畴,近5年个人直接取得业绩不突出的不纳入选拔范围,单位或集体工作成果、本人5年前取得的业绩不作为评选依据。
(三)严格程序。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程序开展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强审核。加大对推荐人选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数据一致。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须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报送。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14日(星期四)16:00前将纸质版附件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贺 爽、高旭东
联系电话:85166928、85167448
电子邮箱:toptalent@jlu.edu.cn
联系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07室
附件:
1.吉林大学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申报表
2.吉林大学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选推荐一览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