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并结合《吉林大学文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制定世界史学科博士招生办法如下:
一、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的报考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s://zsb.jlu.edu.cn/info/3071.html)。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且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通过文学院当年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学术成果标准: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或1篇学术论文(不要求发表)。
二、招生专业、导师及人数
世界史:3人
史海波 徐萍 杨翠红
三、报名程序
(一)报考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5月29日。
(二)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电子版):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9.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或1篇学术论文(不要求发表)。
14.吉林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分别命名并排序放入文件夹以后再形成压缩包。文件夹命名为:报考导师-考生姓名。邮件命名为:2025申请考核制-报考导师-考生姓名。发送到邮箱:wxyyjsxs@126.com(发送后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日14:00。过期不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文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按照每位导师招生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数,通过材料评议、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在文学院网站对外公布。考生材料评议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线下面试,具体时间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以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吉林大学文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综合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外语20分(12分合格)、专业基础40分(24分合格)、研究计划40分(24分合格)。
(三)成绩及拟录取
文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文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五、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六、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