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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转)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负责人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1 作者: 点击:
2019年05月20日 10:33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942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化综合体制改革,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负责人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我校主办、公开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岗位职数

期刊主编职数为1人,副主编职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因期刊建设需要超过2人的,须向社会科学处提交申请,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下达。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1.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积极的开拓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广泛的学术影响。

4)熟悉期刊编辑出版业务。

2.任职资格:

1)主编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主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原则上退休前能够完成一届任期(4年)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程序

由期刊依托单位隶属的院级党组织牵头开展期刊负责人聘任工作,期刊负责人人选由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由社会科学处进行资格审核后,办理聘任手续。

五、时间安排

1.530日前,期刊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人选,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向社会科学处提交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书记和院长均须签字)的期刊负责人拟聘人选报告(见附件2)和《期刊负责人拟聘人选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

2.620日前,社会科学处进行资格审核后,办理聘任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聘任工作后,期刊原负责人不再续聘的,其原职务自然解除。期刊负责人离任时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由审计处组织进行离任审计。

2.本次聘任工作后,期刊负责人每届任期为4,任期一般不超过2届。每届任期期满,期刊负责人均需进行任期考核。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0431-85167056

电子邮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1.负责人需要聘任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名单

    2.期刊负责人拟聘人选报告

    3.期刊负责人拟聘人选信息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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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负责人需要聘任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名单.doc
2.期刊负责人拟聘人选报告.docx
3.期刊负责人拟聘人选信息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