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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研究生注册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1-06-15 作者: 点击:

文学院研究生注册管理规定

依据《吉林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凡文学院在籍研究生均应在每学期初到研究生办公室注册,注册过程必须由本人或班级负责人完成,不允许其他人代为注册。

在正常情况下,春季学期,学生在开学后一周内注册;秋季学期,学生须交齐本学年学费、宿费后,在开学后三周内注册。

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并说明原因。新生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在校学生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周。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没有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视为学生主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不予注册,未注册学生暂不能享受吉林大学在籍学生的待遇:

㈠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㈡ 应当休学而没有履行休学手续或正在休学期间者;

㈢ 保留入学资格未到期者;

㈣ 应当留级、降级没有履行留、降级手续者;

㈤ 因出国留学、应征入伍、因病或其它原因申请暂不注册者;

㈥ 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文学院

201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