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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作者: 点击:
 

文学院党委下属单位:
廉政文化建设一直是国家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主席系列重要讲话内容,高度秉承“遵法、崇廉、明德”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并弘扬廉洁向上的文化思想,进一步提高我院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并展现我院全体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与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文学院党委决定征集廉政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规矩 倡廉洁 扬正气”  
二、征集对象  
文学党委下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在籍学生。  
三、作品形式  
1.语言艺术类。包括演讲、相声、小品等作品。  
2.书画摄影类。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  
3.艺术设计类。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5.文学创作类。包括微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  
四、报送要求  
1.所报送的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紧紧围绕宣传廉政(洁)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勤廉楷模、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等,把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突出“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主题,集思想性、故事性、艺术性于一体,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所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表演权或专利权等。  
3.以上各类征集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学院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是投稿参加征集的人员,均视为已经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4.报送时间: 2016年5月20日前。  
报送地址: 东荣大厦1013室 (教职工作品报送)
                 东荣大厦1005室 (本科生作品报送)
                 东荣大厦1105室 (研究生、博士生作品报送);  
联 系 人:张红蕾
联系电话:85166152  
五、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是文学院党委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动员的作用,组织我院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廉政作品的创作,作品报送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  
  学院党委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奖,甄选出优秀作品同时给予优秀作者奖励。所征集作品将适时进行展览,并在文学院网站等院内媒体刊登、推广。
  
附件: 1.文学院党委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2.文学院党委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报送登记表
 
吉林大学文学院党委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