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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十佳大学生”“优秀班级”“自强自立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8 作者: 点击:

  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2025年度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十佳大学生”“优秀班级”“自强自立之星”评选工作,按照《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十佳大学生”“自强自立之星”“优秀班级”评选及奖励办法》要求,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及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数量

“十佳大学生”评选人数:10人

“自强自立之星”评选人数:2人

“优秀班级”评选数量:2个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请见《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十佳大学生”“自强自立之星”“优秀班级”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

四、评审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纸质版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于11月20日上午11点30分前交至东荣大厦1005室各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评审小组组织“十佳大学生”“自强自立之星”“优秀班级”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每人答辩时间3分钟,需准备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审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学院“十佳大学生”“自强自立之星”“优秀班级”荣誉称号。

五、校级推荐程序

 根据本次学院“十佳大学生”“自强自立之星”“优秀班级”评选情况,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函评审议,完成校级推荐。


 如需咨询,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0431-85166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