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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06 作者: 点击: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活跃大学生的课堂生活,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高教司函[2007]6号)和《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分赛区工作的通知》(大赛组委[200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吉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本次大赛相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相关要求,本着积极鼓励原则,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现就本次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教司函[200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活跃大学生的课堂生活。同时为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总决赛选拔优秀作品。

  二、参赛对象

  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1、本次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于200745日—2007630日在各参赛学校进行;决赛于2007710日—720日在吉林大学文学院举行。

  选拔赛和决赛均执行大赛总决赛所指定的统一素材和命题,采用大赛组委会参赛办法中指定的评奖标准,详细情况可登录www.sun-ada.net查询。

  2、选拔赛由各高校自行按照大赛章程与参赛办法组织进行,并按照大赛对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对该校参赛的学生作品进行评选,同时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选到吉林赛区进行决赛。

  3、吉林分赛区决赛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各参赛学校推选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将获奖作品推荐到全国大赛总决赛。

  4、参加决赛的作品必须从参加选拔赛的学生作品中选拔,按决赛成绩确定最后的推荐资格。

  5、为了进一步活跃我省大学生的课堂生活,推进对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为了提高我省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实践竞争能力,经研究,决定吉林赛区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竞赛”活动。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报名方法和参赛费

  1、以参赛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吉林赛区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推荐的参赛作品。

  2、报名要填写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名单(一式三份,其中:参加竞赛的学校留一份,吉林赛区一份,全国大赛组委会一份)。报名单可在大赛网站www.sun-ada.net或吉林大学文学院主页直接下载打印。

  3、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章程之精神,本次大赛吉林赛区以参赛学校为单位,组织收取参赛费用(每单件作品参赛费15.00元)。参赛费可与参赛作品同时报送赛区组委会(吉林大学文学院,联系电话:043185159360 85167034; 联系人:姜明 手机13504431211 鞠慧冰 手机13894896507),也可以由学校统一汇到指定银行(收款单位:吉林大学 帐号:2112274943480910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五、奖励办法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四个奖项。获奖的学生和其指导教师(限两名),由吉林省教育厅和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组委会统一颁奖。各参赛学校的评奖等级和颁奖形式自定。
吉林赛区评奖结束2个月内,吉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将向各参赛学校寄发所有奖项的证书。各参赛学校的具体颁奖形式、时间由学校自定。

  请各参赛学校在接到本竞赛通知后,迅速展开竞赛的宣传与组织工作。相关的赛区工作文件与信息,可向吉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咨询。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文学院;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5936085167034 1350443121113894896507; 联系人:姜明、鞠慧冰。亦可登录高教教学网(网址:)或吉林大学文学院主页(网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