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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大学文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15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贯彻执行《吉林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按照总体工作安排,现开展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文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合作导师)。

    二、考核安排

    1.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指导研究生办公室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

    研究生导师的基本素质和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

    3.考核组织

    结合学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文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导师自我评价指标及研究生评价指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严格按照评价指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党委会对考核结果作出认定。

    4.考核时间

    4月15日至4月19日,完成导师自我评价、研究生评价;4月20日至4月26日,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价、教学督导组评价。

    三、工作要求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完善考核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方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工作。

    文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