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学校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吉林大学文学院2023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方式进行。
三、“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确立其他小组成员、处理考生申诉。
2.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3.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导师范围及招生人数:
1.文艺学:
类维顺(1) 郭春方(2)窦可阳(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梁玉水(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禹平(1) 岳辉(1) 黄玉花(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3.汉语言文字学:
徐正考(2) 武振玉(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李子君(1)
4.中国古代文学:
马大勇(1) 侯文学(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李静(1) 韩建立(1)
5.中国现当代文学:
刘中树(1) 王桂妹(1) 王学谦(1) 张丛皞(1) 李振(1) 韩文淑(1) 张涛(1)张福贵(2)
6.文学传播与媒介文化:
孔朝蓬(1) 刘鸣筝(2) 张斯琦(1)任传功(1) 鞠惠冰(仅招专项计划考生)邱月(仅招专项计划考生)刘迎新 (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7.中国史:
杨军(1) 高福顺(1) 蒋金玲(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管书合(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8.世界史:
任东波(1)徐萍(仅招专项计划考生)杨翠红(仅招专项计划考生)
六、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见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百分制6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6 分及以上。
4.GRE 成绩达到 300 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 B1 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 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三)学术成果标准: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或1篇学术论文(不要求发表)。
七、选拔程序:
(一)报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31日。
(二)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电子版)。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 3000 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8.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或1篇学术论文(不要求发表)。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分别命名并排序放入文件夹,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邮件命名为:2023考博-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
发送到邮箱: wxyyjsxs@126.com (发送后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24:00。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文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文学院网站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综合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其中外语20分(12分合格)、专业基础40分(24分合格)、研究计划40分(24分合格)。
综合考核具体的方式和时间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以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吉林大学文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拟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文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文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九、关于“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考生参考《吉林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结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业,具体报名考试等事项以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2.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生30人,仅招收吉林省教育厅推荐考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外语水平须符合本简章中第六条报考条件的第7款(1)至(10)中任意一项,招生单位在报名阶段对学术成果不做要求。具体招生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等以《吉林大学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生简章》为准(另发)。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潘岩,联系电话:0431-82728995。
十、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它事项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文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三)凡与吉林大学文学院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文学院不承担责任。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三、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齐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192 0431-85168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