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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办程序

发布日期:2018-03-13 作者: 点击:

吉林大学教职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手续,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将出国所需材料提交至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三楼“吉林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国际处窗口。

申办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1.《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一式一份)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申领表(一式一份)

3. 公示结果(一式一份)

4. 公示材料(一式一份)

5. 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一式三份)

6. 邀请方提供的日程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一式三份)

(若邀请方未提供日程,自行提供的中文日程需团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7. 拟定往返航班信息(一式三份,需出访人签字,选乘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须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8.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三份)

9. 60岁以上人员需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开具的在职证明和校医院开具的体检表,70岁以上人员需另外提交在外期间的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证明(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一)公示及人事备案(一般为5个工作日

因公出访教职工将《吉林大学因公出访公示模板》及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文发送至hanf@jlu.edu.cn,由学院外事秘书就因公出访相关情况于校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公示结果。

出访人员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申领表)》,经基层党委负责人、校党委保密办公室(鼎新楼817)签批后,送至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三楼“吉林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进行出国人员人事备案。备案结束后,可从人事处档案科(鼎新楼A621室)取回《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与其他申办材料一同提交至“吉林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国际处窗口。

(二)申办任务批件(一般为1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后,可到国际处窗口领取出国任务批件。

(三)办理公务普通护照及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一般为5个工作日)

(1)出国任务批件下达后,国际处代为向吉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申办公务普通护照。办理公务普通护照所需材料:

1.护照照片2张

暂无有效公务普通护照的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国际处窗口拍摄带有数字条码的照片,扫描身份证信息并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2.以前签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因公护照可继续使用,已经持有因公护照的教职工只需提供小二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出访人员到国际处窗口填写“因公出访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注:提交申请材料时,国际处窗口代省外办收取护照办理费、相关国家/地区的签证费,并出具收据(国际处和出访人员各持一份)。待出访任务结束后15天内,可持收据到国际处窗口结算省外办和所赴国家使(领)馆开具的正式收据和余款。

(3)出访人员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审批意见表》、《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审批意见表》,经学院外事负责人、外事主管部门审核后,附邀请函、出国任务批件等出访材料,报送财务处进行预算审批。

(三)办理签证(工作日视不同国家而定,约20个工作日)

国际处窗口对教职工提供的签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省外办,由省外办递交签证材料至相关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美国、英国和申根国家等国要求预约面签)

(五)交回护照、提交出访总结

出访人员应于回国后7天内将公务普通护照交回,并于回国后15日内将出访总结交至学院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韩放

电话:85166152

邮箱:hanf@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