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教学工作  >  正文
教学工作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作者: 点击:

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本科生及相关系办:

按照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本科生各专业培养计划和《吉林大学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通过毕业实习环节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实践能力,实现实习教学目的,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二、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卫东

成员:李静、蒋金玲、史海波、施斌、严俊、鞠惠冰

工作小组设在教学办,负责毕业实习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85166025

三、开展形式

分散实习。学生个人自行联系(实验班按主修方向落实)。学生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应是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毕业实习要求及上交材料

1.时间要求:起止时间在大四学年内,实习周数至少为6周。

2.实习鉴定表为必交表格,其余如实习接收函、实习佐证图片、工作总结及产出成果等材料自愿提交。暂定于2025年4月提交。

(1)实习鉴定表是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每位同学必须上交,且要求认真填写。

(2)表格相关内容的填写说明:

指导教师:请填写实习单位具体指导本人实习的工作人员姓名。

实习成果:如实填写,可附其他佐证材料,装订在本人鉴定表后面。

实习单位鉴定:请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办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