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学院关于2009级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在校内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实习的同学,8月15日前必须返校并按事先确定的进度安排开展工作;申请自主实习的同学,必须于8月15日前将“文学院2009级本科生自主进行教学实习人员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学院教学办(邮件地址:526385418@qq.com;表格下载地址:文学院--本科生教学--实践教学--补充通知)。
二、学院依据学生的工作情况和最终成果进行成绩评定,要求学生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以项目组进行实习的同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项目申报表
② 工作记录
③ 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图片及资料
④ 个人工作总结
⑤ 项目成果原件
自主进行实习的同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自主实习申请表
② 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图片及资料
③ 教学实习鉴定表
④ 个人工作总结
⑤ 成果原件及相关材料
三、学院的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将随时对教学实习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学院的资源,达到教学实习的锻炼目的。学院也将于实习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的总结,将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成果展览,希望同学们工作时注意积累资料。
文 学 院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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